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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诚信构建网络平台利国利民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5-25 23: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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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诚信构建网络平台利国利民

                           ――“超自然(Supernature)”与“嘶哑之声(heise)”给我们的启示


         文/听涛观云


    据德国之声电台中文网13日报道,德国汉堡州级法院民事法庭近日对德国“超自然(Supernature)”论坛做出一项判决,认为互联网论坛经营者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原则上也要对发表在其论坛上的内容负完全责任。至此,该论坛经营者马丁•高于斯(Martin Geuss)希望法庭确认(与此案类似的)“嘶哑之声”案只是个案,其判决不适用其它论坛的请求被驳回。法院认为,仅因论坛经营者提供了自己的互联网平台传播了侵权言论的事实就足以构成侵权。传播者是否同意这些言论、信息来源是己方还是他方、经营者是否知情等等都是次要的。经营者只有通过对相关言论作出具体明确而不是笼统的声明才可获得免责。,

    由此,想到了我们中国的互联网现状。数据显示:统计显示,全国互联网网站总数为84.3万个,域名总数为410.9万个。中国博客网站数量达到3400多万,已习惯使用博客的有2800万人,阅读人数达到7500万。每天有大约1500万人经常使用网络教育,2500万人经常使用网上招聘,参与上网购物的人数更达到3000万人。网民花在娱乐、新闻、聊天等方面的时间都在大幅度的增长。可以说世界范围内互联网发展最快的是中国。

    在互联网越来越普及,市场竞争越来越白热化的情况下,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权利与责任也日益突出的摆在人们面前。

    网站经营是以诚信为基础换取网民信誉?还是以开放为借口赚取点击率?
    网民参与是以责任为前提享受言论自由?还是以交流为借口放任自制力?

    道理是显而易见的,用诚信构建网络平台利国利民。

    回顾历史,德国人为什么能让希特勒上台,并让他发动了战争?就是因为当时民众的狂热和无知,放纵了狂妄,谎言盖过了真理,结果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德国汉堡州级法院民事法庭的此次判决,不是告戒自己的民众“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我们不能等到有了教训才想起“亡羊补牢”,网络经营者只有以诚信的基础做前提,才能不断增强在网民心中滴信誉与信任;言论发布者“旁人种树(护树),我来乘凉”的做法,既维护不了自己的自由,更危害了公共空间的纯净与公信力!

    一个国家的繁荣强盛,国民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的责任感必不可少。因此,任何“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XXX网的观点或立场”以及“任何言论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与XXX无关”的声明都是值得商榷的,任何不负责任的传播、歪曲的言论都是应该自觉的抵制!

    中国人,从来不缺乏智慧!更不缺乏勇气!我们要做的是继承和发扬民族的正直品性、诚信传统,以先责任后权利为荣,以逃避责任谎言欺世为耻,将责任与权利相对应的意识推而广之,营造合情合理合法,利国利民利己的网络言论环境和健康交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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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凌友的个人空间 freeqing 发布于2007-05-26 22:18:02
诚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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